统计局能源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准确、客观地反映本市节能降耗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实现“*”期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的目标,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统计管理体制加强统计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能源统计监测工作、完善全市能耗公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能源统计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市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执行最严格的能耗标准,落实好节能降耗减排任务。
准确计量、全面客观的能源统计数据是加强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是贯彻国家和本市节能法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前提,是开展节能降耗任务分解和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当前,本市能源统计监测工作仍待加强:能源统计力量相对薄弱;能源统计监测制度不完善,全市性的能源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能源统计信息需要整合,信息发布机制有待完善;许多用能单位对能源消费情况缺乏必要的、准确的计量和原始记录,能源统计数据质量需提高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二、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监测体系
市统计局作为本市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会同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按照建设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中心和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的监测评价中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全市能源统计监测工作的统筹管理。要研究制定能源流通供应部门数据报送制度,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能源流通供应统计制度。努力提高能源统计监测的工作质量。
要研究建立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按照满足全市能源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需要的要求,整合现有的能源统计资源,规范能源统计监测工作,研究建立全市统一、功能齐全、分工明确、信息共享的能源统计监测体系。
要以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为基础,开展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监测,加强对全市能源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全市能源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三、明确工作职责,实现齐抓共管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要把加强能源统计监测作为能源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基础,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未完,全文共3327字,当前显示10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