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意见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研究如何加快环境信息化建设,推动环保工作开展,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一、环境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任务,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国务院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加快环境与核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这一要求,在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推动环境保护的同时,努力借助技术手段,特别是信息化技术手段,从整体上改善环境保护条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推动环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通过环境信息化,建立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生态保护和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等信息系统,有利于实时收集大量准确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决策支持。通过环境信息化,突破环境管理时间和地域限制,最大程度保障环境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增强环保执法能力。通过环境信息化,建立环境实时监测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有利于对环境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对事件的影响程度和危害性做出正确估计,有效地进行指挥处置,保障国家环境安全。通过环境信息化,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更好地收集和公开环保信息,有利于开展政府与公众互动,保障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更好的保障公众权益,调动和发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的积极性。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2020年)》要求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不断把我国信息化提高到新水平。环境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信息化与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彼此融合、相互作用,不再是单纯的环保管理信息化,而是通过信息化把环保系统的工作和社会上相关工作联系在一起,共同推进。环境信息化带来的不仅是技术上的更新,更是政府管理流程和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变革,提升的是整个环保系统的行政效率和业务能力。
二、环境信息化取得的成绩
我国环境信息化工作经过十多年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在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方面,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发布了《环境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国家环境信息“十五”指导意见》、《环境信息管理办法》、《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总局电子政务职责分工》、《国家环保总局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开展信息化建设,为环境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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