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本区现有村级建制,将开设139家综合便民服务点,分两年实施。20*年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原则上先在各镇选择两个村做试点(暂定20家),20*年全部建成。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此项工作,建立区推进农村综合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协调工作,落实任务,指导全区开展综合便民服务点的建设工作,成员单位为区商旅委、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房地局、区供销社。施黄飞副区长任组长,区商旅委为推进综合便民服务点建设的牵头协调单位。
三、综合便民服务点的设置内容和地点
综合便民服务点要符合“综合、便民”宗旨,达到安全利民目的,设置以下服务内容:
(一)一家小型超市,面积为50~80平方米;
(二)一家老年人服务的理发室,面积为10~15平方米;
(三)一家修理铺,面积为20~30平方米;
(四)一家农资供应点。
综合便民服务点设置要与我区推进的农村“三室一点”相结合,设在村委会所在地或居民相对集中点。
四、房屋设施及人员、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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