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实现“三年全面恢复,五年提升跨越,八年全面小康”的灾后重建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文明城市,以及迎接省卫生城市的复查等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推动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而努力奋斗。
工作步骤
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用两年时间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
阶段目标
展开阶段——(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
(未完,全文共997字,当前显示30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