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给金融口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和市综治委《2009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德综治[2009]1号),现结合金融口工作特点提出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以新一轮平安建设为载体,着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大力抓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和规范中介机构发展,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国60周年和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平安有序的治安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党、政要认真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部门、系统年度重要工作,党组(党委)全年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不少于两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检查总结;层层建立责任制,与机关处室和本系统及直属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或下达年度综治及平安创建目标;积极参与和支持市综治委下设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流动人口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军地共建和专项整治等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年度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措施;健全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所属各部门参与的综合、平安创建工作机制,确定专门办事部门,落实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工作联系、有关情况报送,保证工作措施落实。市综治办要求:今年起将邮储银行*分行、兴业银行*支行以及即将成立的交通银行*分行、华夏银行*支行一并纳入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二)着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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