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区域卫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党的*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民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本区卫生现状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区城镇体系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特修订*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201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条城镇现状及发展规划
总面积586.*平方公里,在籍人口52.9万,总人口58.04万,人口老龄化系数为17.24%。城镇人口20.28万,城镇化率38.4%。根据《*区城镇体系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全区将形成1个新城(含3个街道)、7个镇,人口规模约达到100万。
第二条卫生资源配置现状
(一)机构状况: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7所,民营医疗机构2所,私立诊所26所。千人口床位数为4.3张,2002年平均床位使用率为96.6%。医护比、床护比和病床净使用面积低于国家标准。综合性医院:三级乙等1所、二级甲等1所、二级乙等2所、一级医院12所;专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1所,老年护理院2所,妇幼保健所1所,血站、卫生学校各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救护站(有南北2个救护网点)、牙病防治所、眼病防治所各1所;村卫生室156所。
(二)人员状况:千人口医生数、护士数、卫生管理人员数分别为1.73人、2.43人、0.39人,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数为1.43人;临床医生学历:一级医院大专以下占62.53%、大专占35.04%、本科占2.43%;二级医院大专以下占21.53%、大专占50.7%、本科占27.3%、硕士占0.47%;三级医院大专以下占13.4%、大专占7.8%、本科占70.2%、硕士占7.8%,博士占0.8%;护士学历:一级医院中专以下占5.78%、中专占80.38%、大专占13.84%;二级医院中专以下占6.4%、中专占78.1%、大专占15.8%;三级医院中专以下占3.5%、中专占86.3%、大专占9.5%、本科占0.6%;管理人员学历:本科以上占7.30%、大专占21.*%、大专以下占71.67%;乡村医生学历:大专占0.4%、中专占4.8%、中专及以下占94.8%;预防保健:卫技人员共232人,其中区级预防保健机构86人,中专及以下占51.2%,大专占26.7%,本科以上学历占22.1%。
第三条现状分析
(一)社会办医疗机构比重太小。
(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差,人员学历层次、效率较高。
(三)部分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较差,人员学历层次、效率一般。
(四)大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总体的学历层次低、效率不高。
(五)乡村医生的学历层次太低、预防保健工作不够到位。
(六)预防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备,人员学历层次不高。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第四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促进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强化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为主线。
第五条基本原则
(未完,全文共4180字,当前显示12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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