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优化人员意见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管理,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岗位结构为重点,通过优化调整,使我市事业单位实现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主体;中青年为主体的人员结构。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
(一)坚持凡进必考,优化新进人员结构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按《*市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管理试行意见规定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政策性收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补充处级以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其他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由其主管部门参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招考工作方案及录用结果须向市人事部门备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工勤人员全部实行派遣制。
(二)强化调整培训,优化现有人员结构
1.年龄结构调整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年龄结构要逐步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梯次结构,平均年龄以40岁左右为宜。重点要加快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年轻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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