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意见
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充分发挥他们在打造“富强岱山”、构建“和谐岱山”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实际,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县建立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组织、老干部、人劳社保、财政、老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汇报,协调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
(二)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单位负责,加强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我县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体制。将县人劳社保局承担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职能划入县委老干部局,实行离休、退休干部统一由县委老干部局管理,县委老干部局增挂“县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并适当增加编制和经费,受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
(三)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亲自过问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离退休干部人数20人以上的乡镇和单位要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向离退休干部送温暖活动,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
(四)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政治理论,为他们提供学习场所,准备学习资料。原单位每年要负担100元,为曾担任实职副科级以上的退休干部订阅一份报纸或杂志,离休干部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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