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卫生机构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整合镇村卫生资源、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34号)文件精神,根据《*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确保公益。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型、可及性。
(二)政府主导。坚持镇(*工业区)主导,村委会参与,发挥镇(*工业区)、村委会的主体作用。
(三)保障基本。村卫生室(服务站,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进一步发挥村卫生室在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网底”作用以及社区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整合镇村卫生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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