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意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新时期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也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改进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基础。加强社区建设,科学合理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社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设施完善、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市委《意见》),结合实际,现就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市委《意见》,在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准则,按照“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要求,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出发,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社区综合管理和保障体系,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逐步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化社区。
二、总体目标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城市规划网格化管理、推进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依据之一。通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在中、近期建设行动计划期限内,按照“社区有规划、设施能落实、居民可共享”的总体目标,逐步推进社区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配套齐全、使用方便、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高效,适宜国内外各类人士生活、学习和创业的新型和谐社区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筹兼顾。按照社区规划人口、社区发展需求和地区实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二)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范围原则上以本社区居民为主,服务半径根据不同功能的设施合理确定。
(三)因地制宜,差别配置。从实际出发,不同区域的社区,按其人口总量、人口结构及本区域内已有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配置。
(四)形式多样,资源共享。中心城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配,分步到位。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共享、租赁、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地。
四、基本要求
(一)规划编制中实行差别配置
在中心城区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及郊区新城、新市镇总体规划等指导下,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社区,先编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用以指导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实施。
在规划编制中,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原则上按照*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以下简称《居住区标准》)执行;确实有困难的地区,参照《居住区标准》,根据本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情况以及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在满足社区人民群众实际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在不同区域实行差别配置。中心城区和郊区新城建成区(老城厢地区)对执行《居住区标准》中“用地”及“建筑面积”两项指标均有困难的设施项目,按建筑面积指标考核。
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配置,按照不同地区分为三类:
1、严格执行《居住区标准》的地区浦东新区、郊区新城和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新市镇地区以及中心城成片改造或新建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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