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站所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0*年纠风工作部署,推进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全市“总量翻番”提前实现,市政府纠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社会各界对基层站所政行风建设的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解决基层站所中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促进基层站所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强公仆意识,健全政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大力表彰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勤政爱民、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创建活动的范围
参加20*年全市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的政府部门、直属部门及各行业部门所属的各站所。
三、创建活动的标准
1、落实宗旨情况。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依法行政情况。做到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管理;行政行为规范,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制度落到实处;没有损害群众利益及企业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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