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局政风建设,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建立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特提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请贯彻实施。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可靠;坚持便民利民,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社会监督,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对社会公开内容
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条规定的*类政府环境信息。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公开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财务制度及收支;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应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对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公开栏、新闻媒体、办事(服务)指南、明白卡、电脑触摸屏、互联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布。同时,通过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和开通热线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以文件、会议、公开栏等形式公布。
(四)依申请公开
按照省政府有关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规定,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
(五)免予公开
涉密信息;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事项;其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免予公开的事项。
三、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责任
1.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省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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