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绿色学校活动指导意见
创建绿色学校是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环保局、教育部颁布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生态安徽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和发展学校环境教育的重要方式。经过近年来的推动和实践,我省绿色学校工作的发展进一步规范绿色学校的创建和管理,不断提升创建质量,深入持久地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绿色学校是指在实现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标志是学生切实掌握各科教材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师生环境意识提高;积极参与与面向社会的环境监督和宣传教育活动;校园清洁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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