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省学校卫生工作,结合*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工作。要把学校卫生工作切实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分解目标,落实到人,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要制定辖区的学校卫生工作年度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要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将学校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规范学校卫生工作
(一)健康检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努力提高学生健康处方的发放率和覆盖率。要严格做好质量控制,提高体检质量。要掌握辖区学生的生长发育、体质健康状况及变化趋势,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和干预措施。要建立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布辖区学生健康状况的制度。
(二)常见病防治。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学生近视眼、龋齿、贫血、营养不良、肥胖、脊柱弯曲异常、肠道寄生虫等常见病的防治工作。采取以健康教育为先导、逐步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检测与治疗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要掌握辖区学生常见病的患病情况和变化趋势,为制定防治计划和改进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学校要按照国家要求上报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调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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