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意见
为加快*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增强农业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促进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引导*市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涵盖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并培植一批龙头经济组织,使60%以上的农户纳入合作经济组织经营服务范围,并形成比较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2.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做到农民自主选择、自愿加入、自由退出。
3.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运行以农民为主体,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通过合作经营和服务获取更多经济效益,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4.坚持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根据农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可突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界限,实行多领域合作,多形式运行,多渠道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创新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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