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现将《关于深化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广播影视事业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党管干部的原则,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广播影视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改革不适应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加强党对广播影视工作的领导,使之成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坚强喉舌,成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从组织上保证广播影视工作的正确导向,有利于调动广大广播影视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性,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广播影视事业的持续繁荣和发展。改革要积极稳妥,确保广播影视单位的正常宣传秩序。
2.目标。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广播发射台等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建立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为推进广播影视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3.任务。推行聘用制度,建立单位与个人之间以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平等的人事关系;打破身份管理界限,建立包括岗位聘用、岗位考核、岗位培训等为内容的岗位管理制度;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以岗位工资为核心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二、建立适应广播影视事业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4.全面推行聘用制度。聘用制是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单位与职工双方要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单位同职工的人事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单位与职工聘用关系的建立、延续或解除,以职工与岗位的双向需求关系和履行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情况为依据。
5.建立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设置领导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岗位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按需设岗,职责明确,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按岗付酬,合约管理。岗位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考核指标、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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