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科技联络员考核意见
各乡、镇科技联络员:
为了确保我县今年各项科技工作的落实,调动各乡镇科技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科技工作责任心。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科技联络员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科技联络员职责
1、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每年的科技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申报县级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
3、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4、实施科技普及工作;
5、联系本乡镇和个人申报县以上科技进步奖;
6、贯彻实施有关科技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7、及时向县科技局报告有关科技工作信息;
8、组织科技示范工作,及时总结科技示范工作并上报县科技局;
9、负责科技工作日常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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