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意见
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我镇档案的收集、整理、规范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要求
总的要求是:镇机关、村、社区档案室从1990年至20*
年的档案要*到规范化管理的标准(档案门类齐全、整理规范、保管保护安全、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一)档案门类要齐全。
1.镇档案室:要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档案、科研项目档案、设备档案)、照片档案(至少要有2册以上是新农村建设的。注意:照片档案的基本要素是,有底片、有图片、有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做什么事)、资料等。
2.村档案室。要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照片档案、资料类。
3.社区档案室。要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资料类。
(二)档案收集要齐全。
镇、村、社区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党务、村务、会计、经营承包、宅基地、生产经营、农户、重大活动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资料。
(三)档案分类要科学。
文书档案根据不同时期的档案采取不同的分类方案进行组卷。
1.20*年以前含20*年的文书档案,按照年度—问题—
期限(永久、长期、短期)进行分类。
2.20*年以后的文书档案,按照年度—问题—期限(永久、定期〈30年、10年〉)进行分类。
3.科技档案按照基建—科研—设备(永久、长期)
4.照片档案按照综合类—业务类—荣誉类
(未完,全文共2052字,当前显示66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