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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为扎实开展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纪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深入实施“135”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巩固、提高、创新、深化,着力落实制度、强化问责、改善作风,实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营造更加规范、高效、诚信、宽松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我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政务服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力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全程代办站,建立完善制度,细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办事效能。

(二)改进文风会风。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压缩精简,文件数量、会议次数、办文办会经费同比下降20%以上。

(三)落实四项制度。全面规范落实各项制度,力求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面*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规范行政行为

1.规范决策行为。参照《*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协商协调、咨询论证、公示听政以及决策公开、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机制。

2.规范政务村务。按照政务村务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对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进行规范,并引入群众评判机制,强化监督,使各项制度在执行、落实、监督等环节上,环环相扣,处处到位,保证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稳定性、长期性和实效性。

3.规范收费行为。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依法依规、主体明确、权责一致、上下对应、注重实际、有利发展的原则,实施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清理;按照“机构、场地、人员、职能和财产(财务)”五脱钩的原则,逐步推进政府与各组织脱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议事协调。严格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按照上下对应、精简高效的原则从严掌握,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责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对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清理、精减、合并、撤销。

5.规范行政行为。理顺部门之间和机关内部的职能关系,取消不必要的中间流程;合理归并、调整部门职能;对不再行使职能的部门,配合做好工作,履行好其它职责。

(二)强化行政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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