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效能建设巩固实施意见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巩固提高阶段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提高机关执行能力,切实巩固成果,经党委、政府研究,就机关效能建设巩固提高阶段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在巩固提高阶段,认真组织开展回访和“五看五查”活动,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三大主题”,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际的作风不断把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深入,为全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全面促进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时间
安排
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回访活动(9月20日前)。针对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阶段收集到的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回访活动,查看整改情况,了解群众满意度,听取新的意见和建议。
(二)形成长效机制(10月1日前)。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决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精文减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重点抓好“四制一监督”和干部绩效考评制度的充实完善和落实。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关职工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和完善机关评优创先、投诉处理、诫勉教育、效能告诫、责任追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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