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经济发展工作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决定》,突出工业在全市经济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工业经济运行协调机制
1、理顺管理体制。理顺工业经济管理体制。各县市区经济发展部门是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能职责,加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重点抓好工业经济运行、技术进步、资源利用等项工作。
2、加大考核力度。加大对全市各县市区工业总产值、技术进步、规模企业培育、循环经济、规模工业发展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实行领导包抓,定期考核,严格奖惩。成立咸阳市工业经济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赵庆明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杨劝林和市工业办主任田晓东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办副主任吴旺成担任。
3、建立重点企业台帐。建立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信息台帐,随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建立顺畅科学的统计机制,确保真实反映全市工业总体发展情况。
4、健全预测预警机制。每月20日前后召开13县市区经济运行预测分析会并形成长效机制,提前预警预测。每月25日前后编发《工业经济运行动态》,通报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坚持分析调度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全市共性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6、加强综合协调。重点掌握大型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改动态,从资金、电力、煤炭、运输、油气等方面,加强综合协调,积极搞好服务,确保企业能够开足马力生产,使工业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7、适时推荐干部。依据市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提出工业企业干部使用调整意见。
二、鼓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落实全市工业发展基金,市本级财政列支1500万元,县市区财政列支不少于500万元,设立财政专户,逐年递增,滚动使用。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8、技术创新。对列入国家级、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工业项目,对新获得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的单位,新获得国家、省科技创业园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表彰,促进企业把技术创新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创新扶持力度。
9、循环经济。一是市县企业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二是对通过市级清洁生产验收项目的企业,视项目大小给予扶持;三是对获得市级以上循环经济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扶持。
10、名牌战略。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名牌产品的扶持力度,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或“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产品”、“*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扶持。
三、推动开放型经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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