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意见
20*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扶持农民增收、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的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引发农民负担反弹的深层次矛盾和因素还未完全消除,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任重而道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现就做好20*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
根据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免征农业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顺利实现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终目标意义重大。对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确保这项政策落实到户。同时,要切实做好免征农业税政策与前几年出台的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农民真正实现“零负担”。
二、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管理
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文件和对村级组织补助资金的管理。转移支付资金要保证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等正常需要。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要实行“村财乡管”,优先保证村干部报酬发放。各乡镇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县上对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的有关责任人将坚决查处,并相应扣减该乡镇下年度转移支付资金。
三、稳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1、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要精减乡镇机构和人员,严格核定和控制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按照将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不再新设自收自支单位,无条件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的借调、临时聘用人员,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人劳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文件精神,对清退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临时聘用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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