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意见》的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3月10日——3月25日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平安*”为目标,以落实责任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宣传社会主义法制为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建立并完善乡村两级创建活动组织机构。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各片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村、单位明确分工,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加强督查和指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国务院《信访条例》等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深对抓综治、保稳定、保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二)宣传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县”的总体部署、目标、意义和要求,宣传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2009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内容,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促使各村各单位领导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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