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宣传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户外政治性公益性社会宣传管理,规范城市户外社会宣传活动,发挥社会宣传主阵地作用,提高城市品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对意识形态领域领导等指示精神,现就加强城市政治性公益性社会宣传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治性公益性社会宣传是指以宣传站、宣传车、宣传橱窗、墙报、板报、传单、阅报栏、宣传牌、电子(电视)屏、彩球、气艇、飞艇、横幅条幅、宣传画等为宣传媒体,以党和国家以及省、市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节日、纪念日、重要法律法规和经济、文化、体育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户外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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