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红盾工程”,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工商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局决定至今年12月,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工商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以工商廉政文化教育为主题,以多种文化活动为载体,以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为重点,面向全系统,使工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工商所、进企业、进家庭,借助先进文化的力量,促进广大干部在权力行使、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提高,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要求通过工商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努力在全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用先进的道德理念培育人,塑造人,用先进的法制观念武装人,充分发挥文化力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二)广大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使广大干部职工遵守中纪委的“五不准”、国家总局“六项禁令”、省纪委“四项禁令”和省局的“二十条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廉洁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广大干部宗旨观念和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善。把为民的价值取向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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