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做好老年旅游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老龄办、旅游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召开的“谁不说俺家乡好――山东人游山东”电视动员大会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按照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办、旅游局的有关通知精神,为适应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发“银龄旅游”市场,推动老年旅游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对做好全市老年旅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做好老年旅游工作的自觉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以及各项事业不断发展,老年人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生活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始从过去那种“重积累、轻消费,重子女、轻自己”的观念中走出来,从单一的、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转变为多样化和高层次的需求,特别是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已经成为老年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老年旅游就是现代社会衡量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做好老年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旅游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开发老年旅游文化市场,重视做好老年旅游服务工作,促进和确保老年旅游活动的健康开展.
二、正确分析、认识当前我市老年旅游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未完,全文共2073字,当前显示51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