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自2007年2月份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4月2日,裕华路、友谊、联盟、育才、建安、建通等6个街道办事处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为进一步推广全国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提高全市安全社区整体建设水平,减少各类隐患和事故发生,促进省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就全市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确保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创建安全社区目标要求,确保2009年底前全市有10个以上的市区街道社区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力争利用2-3年时间,市区社区基本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1-2个行政区整建制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每个县(市)有1-2个试点乡(镇)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并带动和影响周边乡(镇)参与“创建”活动。
三、工作安排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持续推进”的原则,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有计划分步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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