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20*年是实施“*”普法规划的关键年。为提高我市公民法律素质,促进法制政府建设,推进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制定我市2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为构建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重点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和科学内涵,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的权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宗旨,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缠访闹访、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履行应尽义务,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要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这部新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公民依法维权,促进新法的顺利实施。
(二)大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4、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干部和公务员年内学法不少于40小时。开展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学法用法经验交流活动,推行公务员培训、考试制度,坚持以考促学。第四季度组织好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力争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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