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创建品牌工程的意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只有拥有充满生机、身心健康、体魄健壮、意志坚强的青少年,才能确保在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和角逐中占得先机和优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青少年体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7年5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08年12月,*市委、市政府做出重大决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幸福人民”的行动。为了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一校一品牌,一生双爱好”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精神,广泛参与“健康*、幸福人民”行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实施“一校一品牌,一生双爱好”工程,健康身心,强壮体魄,激发潜能,培养习惯,不断丰富校园生活,努力使青少年学生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幸福地生活,促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自我发展、终身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一校一品牌,一生双爱好”是指在全市各中小学,每校确定一项全校学生参加的特色体育项目,并形成自己的品牌;全市每个中小学生都要熟练掌握一项自己爱好的体育项目和一项艺术项目,并成为自己全面成长的标志,伴随一生。具体工作目标是:两年时间内,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实现“一校一品牌,一生双爱好”工程。2009年具备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率达到50%以上,2010年达到100%。
三、实施原则
实施“一校一品牌,一生双爱好”工程,必须遵循三个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坚持充分体现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坚持开发学生潜能,使学生能够自主学习、主动锻炼、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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