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加强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档案局关于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档案是各项社会活动的真实记录,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将源源不断地产生各种档案。这些档案是广大农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活动的真实写照和原始记录。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档案部门、有关涉农部门及乡(镇)、行政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以及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直接利益问题,认真抓实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档案工作,为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服务。
二、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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