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旅游与文化高度融合,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总体要求
1.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三个发展”的要求,坚持旅游、文化、宣传、体育“四位一体”,以“*会议”旅游品牌为引领,唱响红色主旋律,打好绿色生态牌,推进文化旅游与生态旅游并重发展,着力“六个重点”(定规划、破瓶颈、树品牌、建精品、强配套、抓营销),提升“五个品牌”(*会议、四渡赤水、国酒茅台、丹霞竹海、中国茶海),打造“四大精品”(“*会议”红色经典旅游区、中心城区精品旅游圈、“*-仁怀-习水-赤水”和“*-湄潭-凤冈-余庆”两条精品旅游线,简称“一区一圈两线”),实现“三个转变”(由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由观光型旅游向休闲度假型旅游转变,由数量增长型旅游向效益增长型旅游转变),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龙头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2.主要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策划宣传、公共服务、资源保护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利用市场在景区打造、产业配套、营销服务、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统筹规划、科学开发。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项目”要求,统一规划,优化布局,整合资源;坚持保护优先,充分尊重自然景观的天然属性和人文景观的文化属性,实现保护、开发和创造有机统一,促进资源环境与旅游产业和谐发展。
——品牌引领、突出特色。强化旅游发展创意和策划,突出提升“五个品牌”,充分凸显*旅游特色和个性。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优先开发特质好、组合性强的旅游资源,重点打造“四大精品”;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形成文化旅游与生态旅游相融、精品线路与特色景区衔接、大型景区与乡村旅游互补的旅游产业体系。
——着力当前、放眼长远。遵循旅游产业发展基本规律,近期突出抓好战略研究、形象定位、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和重点景区建设,中远期注重整体打造、品牌提升、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3.目标任务。通过5-10年努力,把*建设成为旅游形象独特、品牌知名度高,产品丰富、业态发达,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实现*旅游跨越式发展。
——到2011年,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15%和18%以上,达到1500万人次和130亿元以上,旅游业成为服务业发展的龙头产业。累计建成5a、4a和3a级景区分别达3个、5个和10个以上,五星、四星级酒店分别达2家和4家以上;整合形成一批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知名度高的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数量和素质明显提高。
——到2015年,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速明显高于“十一五”平均水平和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力争达到3000万人次和300亿元以上,旅游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建成文化旅游强市。
——到2020年,建成国内外知名的历史文化、休闲度假和生态康体的旅游目的地。力争旅游接待人数突破5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600亿元。
二、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工作重点
(一)定规划,优化旅游发展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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