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意见
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机关各部门,区属各园区,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现就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南京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为依据,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为载体,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流转,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运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规模农业,提高设施农业比重。到2012年,高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超过50%,力争完成土地股份合作社总数达100家,参加农户比例达20%以上。
三、基本原则
1、稳定承包关系,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在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未完,全文共2270字,当前显示6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