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工作实施意见
为以整洁的市容环境、优美的城市面貌,喜迎建国六十周年和*解放六十周年大庆,根据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现结合雄州主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城市夜景灯光管理办法》和《*市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围绕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高品位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重点打造雄州主城南北大道夜景亮化景观,逐步实现我区景观照明系统从数量向质量、从分散向集约、从普通光源向绿色光源、从突击型分散管理向长效化集中控制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新的城市夜环境,展示出*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形象。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灯光亮化领导小组,由区长孔令才同志任组长,副区长徐有俊同志、副巡视员刘军同志任副组长,以及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全区灯光亮化建设的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容管理局,鲁其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继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和协调、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进度的督查考评等。
三、基本概况
本次雄州主城区城市夜景灯光亮化范围南起区公安分局,北至方州广场,全长4.5公里,经初步设计概算需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
四、责任分工
1.区建设局负责实施方州广场、棠城广场、公园广场、龙津桥、延安桥、区公安分局至棠城广场段绿化带的灯光亮化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办公楼的灯光亮化;同时,对需要出新的楼宇拿出指导性意见,并负责南北大道沿途杆线下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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