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2009年是我区积极应对挑战,全面启动江北新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也是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关键之年。各镇街和区各部门要坚持改革不动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增强促进发展的动力,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和谐”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和发展环境。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扩大内需和推进长三角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及区委二届六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继续全面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行政管理体制、农村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微观经济主体发展、文化体制、金融创新、民生保障、发展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加强对招商局、建工局管理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按照上级部署,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牵头部门:区编办)
2、构建“大城管”机制。加强城市管理高位统筹协调力度,扩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范围,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完善两级政府网络城管体制。建立和完善市容市貌检查考核机制。(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市容局)
3、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意见》,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二)积极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4、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区、街镇二级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和服务中心,加快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开展“双置换”改革试点,引导和推动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牵头部门:区农经办、区国土分局)
5、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双向流动、平等就业机制和统一的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和卫生服务体系。出台全区镇及涉农街道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完成镇及涉农街道机构改革。对经济总量和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中心镇,赋予更大的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牵头部门:区农经办、区编办、区人事局)
6、大力发展农村三大合作组织。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和土地股份合作社,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抗御风险、增强农民增收能力的主要组织形式。(牵头部门:区农经办)
(三)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7、配合南京市做好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科技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要求,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和办法,建设创新型城区。(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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