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开拓农村市场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开拓我省农村市场的意见》(苏政发〔20*〕25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完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安全、便捷、实惠的市场环境,现就加快开拓我市农村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拓农村市场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今年1月1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开拓农村市场,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对此进行了部署。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开拓农村市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市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
二、明确开拓农村市场的主要任务
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构建新型流通网络,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进程,是加快城乡经济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
加快运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全市郊县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的连锁农家店。20*年要建成400个连锁农家店,使总数超过600个。到2007年底,全市乡(镇)村两级连锁农家店要达到1000个,并建成一批面向农村市场的商品配送中心,基本实现县城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型超市、主要行政村有连锁农家店,农家店在行政村的覆盖面在80%以上。
积极探索新的农产品营销方式,大力发展农产品收购、运输、储存、加工、配送等功能一体化的新型流通业态,实现日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格局,促进产销对接和城乡对接,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进城销售通道。
努力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整合各类资源,组建具有生活、生产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等基本功能的为农服务社,有条件的可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充实服务内容,开展综合服务。“十一五”末为农服务社在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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