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做好办信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办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办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信访条例》为指导,以“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信访为民,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职责和受信范围
负责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中央、省、市有关部委办局转交的来信;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写给本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个人、信访部门的来信;给其他领导的来信,分别不同情况,要求信访部门受理的,按其要求,没有要求的,由本人阅处;综合分析来信信息,向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来信的重要信息,向相关部门通报来信情况。
三、工作程序
1、收拆、装订、盖章
收到群众来信后,要及时拆封,将信文、信封及附件一并装订,并注意保持封面和内容的完整。在来信首页的右上角盖收信章。
2、登记
要认真阅读,准确领会来信原意,及时登记原信基本情况,如来信人的基本情况、信件的来源、信访基本事实理由等,填写《人民来信处理情况表》(格式附后),确保基本数据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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