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支部年度经济发展奖励政策意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加大扶优扶强力度,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切实提高综合竞争力,实现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外资利用水平。
(一)对境外资金利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农业三产项目每引进外资10万美元,奖励1万元,其他项目当年引进实到外资30万美元以上的,每引进10万美元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当年引进镇外资金在同山投资办厂的,每引进500万元人民币(实际投资,以财务报表为准),奖励5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
二、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经济增长方式。
(三)加强基地建设,鼓励发展传统优势农产品。对新增樱桃、枇杷、杨梅、高梁基地,连片在50亩以上的,每亩奖100元;连片在100亩以上的每亩奖200元。
(四)新建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休闲农业园区(农庄),奖励1万元。
(五)镇属企业每申报一个自营出口权,奖励人民币1000元。当年有自营出口实绩并超过10万美元的,每1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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