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根据市、区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特制定20*年滨湖区建设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和法治滨湖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厉打击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我局职能和经济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平安建设覆盖和知晓率达100%,局属各单位创安企业达标率达100%。在全区范围内牵头组织开展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活动为重点的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类社会矛盾及时得到疏导和钝化,力争不发生越级上访。
2、建立健全政令畅通、求真务实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群防群治责任制等,全面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着力提升综治水平。
3、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法治滨湖合格机关”和平安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法律知识和预防各类犯罪,提高“五五普法”工作的实效。
4、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认真执行《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工资支付担保管理办法》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制度,防止因劳务纠纷而引发的各类上访事件。
三、工作重点
㈠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内容。
1、加强宣传,健全机构。做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共同参与,为使我局系统的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没有盲区、没有暗点,没有死角,今年我们将把贯彻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局行政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落实好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任务,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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