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推进节能降耗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突出我区节能降耗的区域特色和产业特点,促进全市节能降耗由工业领域为主向服务业全面拓展,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转变服务业增长方式为宗旨,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高效流通、倡导科学消费、发展绿色贸易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大宣传、强化管理,努力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的服务业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心城区特色的节能降耗新路子。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确保年单位gdp能耗每年下降5%以上,服务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率比“十五”期末降低22%以上,其中批发零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5.5%,争创节约型示范企业8家;住宿餐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5.5%,争创绿色饭店5家。力争到“十二五”末,服务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率再下降20%,使我区成为全市服务业节能降耗的示范区。
三、基本路径
(一)把节能降耗与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
紧紧围绕构建无锡服务业核心区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总体方向,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节能降耗的重要抓手,实施高端商贸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大力引进和培育低能耗、无污染、高产值的服务业企业,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加速人流、物流、信息流在我区集聚,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产业格局。
(二)把节能降耗与科技进步紧密结合起来
按照“集约化、特色化、高新化、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加快节能创新型人才培训,加强节能技术中介服务和信息服务,推广利用现代先进的节能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促进传统服务业品牌化发展、新兴服务业规模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实现服务业的优化升级。
(三)把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
以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情况为依据,加快编制*区域环境规划,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落实“六不批”制度,杜绝“五小”和“三高两低”企业重新抬头,确保全区环评审批率、“三同时”执行率和未批先办项目查处率保持100%。以“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为原则,从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入手,发展和推广循环经济,加大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力度,引导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构建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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