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意见
*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区政府直属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贯彻实施区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区集中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实施具体办理、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的职能,积极推进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强“中心”的各项管理,正常有序运作,现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组织人事管理
1、进入“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由各设立窗口的部门推荐,经“中心”审核后确定,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在本部门工作2年以上,熟练掌握窗口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和操作规程。新进人员必须在本部门相关业务岗位经过一定期限轮训,熟悉本部门相关业务后方可上岗。
2、进入“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一般定岗1-2年不变,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身份性质不变,业务上接受原部门的领导,日常工作开展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
3、进驻“中心”的部门必须明确1名窗口负责人,窗口负责人至少是部门中层以上干部,熟悉掌握本部门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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