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购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指示精神,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企业收购目标任务,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做好企业收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
企业收购工作在区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年初审议决定企业收购工作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政府决定事项,将企业收购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定期检查年终予以考核。企业收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区政府集体讨论决定。
二、企业收购工作的责任部门
区建管中心规划招商办公室和区资产经营公司是企业收购工作的责任部门。区经贸局负责与市经贸委(调整办)进行对口联系,并负责企业收购相关政策的传达和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企业收购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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