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意见
为加快城区改造步伐,保障房屋拆迁工作又好又快进行,推动全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现就加快全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组织实施好拆迁工作
1、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组织作用。区政府成立*区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建设、规划、国土、监察、公安、民政、市容、信访、法制、工商、房管、物价、司法、建管、残联、广电、人防、财政8586
、农工、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力等部门及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区的拆迁工作。具体职责:
①负责审查拟定本区内拆迁工作年度计划;
②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③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④督促检查拆迁计划落实情况;
⑤依法查处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镇级拆迁管理工作。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成立推进拆迁工作办公室,接受区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负责本辖区内拆迁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具体职责:
①承担区政府投资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收储地块拆迁和区政府审定的其他拆迁任务;
②接受拆迁主体委托,负责对房屋拆迁许可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③负责拆迁政策、法规的宣传,做好拆迁动员工作;
④负责组织召开协调会,解决拆迁矛盾;
⑤配合做好拆迁的许可听证、裁决听证、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及各类文书的送达等工作;
⑥负责本辖区内行政强制拆迁和做好强制拆迁善后工作;
⑦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拆迁信访工作,做好被拆迁特困户的安置工作;
⑧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依法拆迁;
⑨负责辖区内拆迁统计等其他8788
日常工作。
3、重大拆迁项目实行领导负责制。全区重大拆迁项目要成立项目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实施项目负责制。指挥部成员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拆迁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同时,建立拆迁例会、联合会办、现场调度和项目督查制度,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拆迁机制,确保每个拆迁项目启动后都能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政策优扶”的工作机制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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