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安全生产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行为,提高安全监管效能,遏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和《*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六项制度实施意见》,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实施治本措施为重点,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确保医院安全。
二、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六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制度、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警示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提高安全检查质量和效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行安全检查制度。
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原则上每个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1次,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及重大活动前均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主要及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分管负责人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12次,相关科室每周自查不少于一次。每次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有落实。
2、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安全检查制度的有效落实,实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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