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提档升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及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城管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实现市容秩序管理正规化、制度化,达到高效快捷、标准统一、管理科学的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市容管理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模式。通过对路段、区域的有
*区市容管理定置化目标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提档升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及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城管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实现市容秩序管理正规化、制度化,达到高效快捷、标准统一、管理科学的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市容管理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模式。通过对路段、区域的有机分置和人员的合理配置,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范围、定标准、定奖惩,建立标准明确、管理细化、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定置目标管理体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区市容管理局城管监察大队。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容局成立定置管理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队员实施定置化目标管理的指导、考核、督查工作。
第五条定置化管理考核实行月度考核,主要考核绩效管理目标,实行百分考核制。每月月底前将考核情况细化成分数,汇总后报局领导小组审定,当月公布考核结果并兑现考核基金。
第六条考核实行当日通报制,各被考核队员,对考核扣分有疑义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大队领导反映,并书面说明情况,经局领导小组确定后核定分数。
第七条管理范围。贾韩路、前委东路;泉涯路、泉旺路、同乐巷;团结路、工商路;民和路;世纪西路、新夏路、丽平路;玉龙湾公园、步行街、劳动再就业商城。
第八条具体分置。贾韩北路(北大桥至新华书店为一个段节)配置2人;贾韩中路(新华书店至洪西路为一个段节)配置2人。团结东路(东至206国道,西至贾韩路为一个段节)配置3人;团结西路(贾韩路至西铁路为一个段节)配置2人;民和路、民和路延伸段、丽平路配置2人。工商路、同乐巷配置2人。泉旺路(工商路口至西铁路为一个段节)配置3人。泉涯路(东至206国道,西至工商路的同乐巷路口)配置2人。步行街和前委东路配置6人。玉龙湾公园为独立片配置2人。世纪西路(东至206国道,西至西铁路,南至清真寺为一个段节)配置2人。贾韩南路(清真寺至夏桥小商品批发市场)配置3人。新夏路(夏桥小商品批发市场至矿校至206国道)配置2人。劳动再就业商城配置2人(视季节另行调配人员)。直属队:8人。队员配置及区域分置详见市容管理定置表。
第九条管理职责。配置在每个段节或区域内的执法人员,全面承担该范围内违章行为的预警、巡查、发现、制止、处理及上报反馈等职责。队员在实施执法取证时,相邻区段的队员协助取证,区段执法队员原则上每周轮休一天,轮休期间其段的管理由大队长指定专人协管。
第十条管理重点。管理内容以市容管理局职能为主,强化对市容市貌的管理,突出店面管理、乱摆乱放、占道经营、户外广告、流动摊点、私搭乱建、门头字号等执法重点。
第十一条人员调整。严格控制各路段、路段段节及独立片区内执法人员的调整。原则上,段节之间一个季度内不得进行人员调整;路段之间半年内不得进行人员调整;个别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由该队员向大队提出申请,经大队同意后,报定置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执法方式。以日常管理为主,同时兼顾交叉执法和集中执法。各路段及独立片区要将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有机结合,对突出的违法、季节性的违法、群体性的违法以及可能发生冲突的违法等行为,通过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等形式予以解决。段节之间、路段及独立片区之间可适时组织交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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