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以新作为、新成效和新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及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坛委发〔2009〕8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把送服务送政策、创新服务品牌贯穿工作始终,突出重点,全面推动,严格责任,强化监督,努力打造简便、快捷、高效、透明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活动内涵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加强法制宣传:大力宣传金融危机知识、政府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管理、打击犯罪、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加强法制宣传: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项目建设(一名普法联络员、一个年度学法计划、一所职工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每年一次学法讲座、每年一次学法考试);组织编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等法律知识读本。三是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法制宣传: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农村普法阵地、农村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万家”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法制文艺等形式,提高农村干群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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