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公民权益依法保障意见
根据*省人民政府《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和《*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公民人身财产权益保障
——食品监督抽查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查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力争逐年有所下降;完成各项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逐年提高;
——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和机制更加完善,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刑事发案总数得到有效控制,破案率力争逐年提高,社会治安状况更加良好,社会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在95%左右。
(二)公民社会权益保障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普遍得到就业援助,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工资拖欠、就业歧视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适龄公民受教育权得到全面保障;
——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公民经济生活权益保障
——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消费争议处理率达到96%以上;
——制定列入听证目录的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全面实行听证;
——编制或者修改城乡规划公告率、公开征求意见率均达到100%,听证率达到50%以上。
(四)公民民主政治权益保障
——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全面公开;
——法定行政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全面实施;
——行政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8%以上。
(五)公民救济权益保障
——不动产权属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行政调处率达到90%以上;
——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保持在90%以上;
——行政复议生效决定、行政诉讼生效判决和裁定执行率达到98%以上;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每年递增10%以上。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益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和修订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范。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指数测算、评估和发布制度。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重点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实施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实行不合格食品药品强制召回制度,严厉查处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探索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建立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检制度,重点监测和抽检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许可制度,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学校食堂、小餐馆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20*年起,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深入实施农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和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市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质量技监局、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水务局、教体局、粮食局、文化局、监察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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