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水工作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农村改水工作,让农民饮上清洁卫生水,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农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必要保证,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市认真组织实施改水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饮水条件,截止2002年底,全市自来水的受益人口达43.52万人,受益率为80.1%。我市农村改水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从总体上看,农村改水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还不相适应,与省政府提出的全面完成改水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农村自来水厂的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供水管网陈旧漏损严重,制水工艺相对落后造成成本过高等问题也开始显现;个别水厂出现的季节性停水或经营亏损等现象,对发展地区管网延伸,增加受益率带来了严重影响,制约了农村改水工作的进展;全市还有41个新行政村未接通自来水,10万余人未能饮用上自来水。这些问题必须在下一步的农村改水工作中予以解决,使我市农村改水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今年6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水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从2003年开始,再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改水任务”的要求。常州市政府提出“全市农村改水任务三年目标,二年完成”的要求。为全面完成江苏省、常州市政府提出的改水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今明二年改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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