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发展企业服务意见
本局各科室、大队、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市干部大会精神,积极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环保局浙环发〔20*〕72号《关于全省环保系统进一步做好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兰政办发〔2009〕11号《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局进一步做好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加强与发改、经贸、外经贸等经济综合部门及工业园区和各乡镇、街道的联系,做到有招商等建设项目主动提前介入。对需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要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沟通,帮助企业缩短审批时限。要关心重点技改项目和重点工程,主动把握好重大项目建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等问题。
对国务院、省政府扩大内需“十项措施”支持的项目和拟申请上级资金的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做到即报即办。支持企业绿色信贷,对涉及企业贷款的“三同时”验收和排污许可证办理,在企业保证环保措施无重大问题的前提下,明确企业下步整改要求和时限后,予以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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