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发展清仓查库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个部门《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3676号)以及《2009年浙江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为存储在*市粮食局下属企业的各级储备粮和商品粮,食用植物油不在清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1、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2、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3、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4、各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5、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6、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和经费落实
㈠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徐益三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府办领导与粮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派一位副局级以上领导参加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和市农业发展银行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有关具体工作由市粮食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冯学新同志兼任,市财政局企财科科长黄永林、市农发行信贷科科长方志军、市审计局工商企业投资审计科科长郑小红任副主任,市粮食局*、金锦辉、*、陆德元为成员,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实物清查组,会统核查组和监督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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