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行政审批发展意见
根据兰委办〔20*〕38号文件要求和《*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着“精简、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为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取得应有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依据民政工作职责,我局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5项,分别为:
1、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登记;
2、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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